法制網海口12月1日電記者邢東偉 通訊員 王慧明 吳淑驍 記者今日從海南省檢察院獲悉,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通過政策攻心,成功敦促一名潛逃12年涉嫌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呂某某投案自首。
  11月28日,現年49歲的犯罪嫌疑人呂某某主動到美蘭區檢察院投案自首。
  據瞭解,呂某某原系海南某經濟開發公司的財務部經理,1994年12月13日,犯罪嫌疑人呂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轉賬方式將其所在公司銀行賬戶里的55萬元存款轉入某典當拍賣有限公司的賬戶內,同年12月15日,呂某某分多次從典當公司的賬戶提走現金22萬元,並將30萬元轉至他人名下,次日將這30萬元取走。隨後,呂某某攜52萬元潛逃。2002年2月4日,美蘭區檢察院以呂某某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
  立案後,該院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併進行網上追逃,持續追尋呂某某的行蹤,十幾年間還多次派檢察官與呂某某家屬會面,宣傳“兩高兩部”聯合通告、國家法律和黨的刑事政策,動員其主動投案,爭取寬大處理,通過講政策、擺事實、解疑惑的方式,消除當事人的思想顧慮。在法律的威懾和政策的感召下,犯罪嫌疑人呂某某主動到該院投案自首。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原標題:海口美蘭檢方成功敦促一名潛逃12年職務犯罪嫌疑人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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