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深圳首例電話詐騙受害者狀告運營商侵權案件開庭審理。
  4月7日,張女士在“銀行”“公安”相繼來電下,按照電話指引開通了網上銀行,並告知對方電子口令卡密碼。直至手機上收到44萬元的轉款短信提醒時,張女士才知道自己上當了。
  近年來,電話詐騙日益猖獗,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詐騙中心警官呂福志表示:“受害者容易陷入這種圈套的很大一個原因在於,犯罪分子利用改號軟件對網絡電話的主叫號碼進行修改,將詐騙電話號碼改為銀行或公安部門的電話號碼,讓受害者信以為真。”
  17日庭審上,張女士的代理律師麻根生認為,根據《電信條例》第五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深圳移動的來電顯示服務卻提供了虛假的號碼信息,對原告上當受騙起了誤導作用。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因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存在缺陷,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張女士據此向深圳移動索賠44萬元。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說,“利用網絡改號、虛假號碼進行電話詐騙並非新鮮事物,但從來沒有被運營商重視過,總覺得‘跟我沒什麼關係’。”
  庭審時,深圳移動表示,其實早在2008年,運營商就知道虛假主叫號碼問題。
  據專家介紹,對網絡改號電話的識別、攔截,在技術上是可行的。
  據新華社   (原標題:受害人向運營商索賠4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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