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師廣州開講:不給志願者買社保恐要吃官司?
  本報訊 (記者譚秋明 實習生喬玉為 通訊員周如南) 不給志願者買社保恐要吃官司,志願者服務過程中受傷有可能“虧”掉一個社會組織。目前大多數社會組織,尤其是草根NGO,面臨諸多的法律問題,卻因為請不起法律顧問,只能提心吊膽如履薄冰地開展社會服務。
  昨日下午,廣州社會組織講壇請來中國公益第一案勝訴律師陸璇,為社會組織負責人講授以“社會組織的法律意識和契約精神”為主題的講座。記者在講壇中獲悉,廣州市慈善聯合會將下設公益法律服務中心,構建一支專業齊備的公益律師隊伍,專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法律培訓、咨詢及援助。
  “志願者要不要買社保?”陸璇提出這個問題,一下子吊起了聽眾的胃口。在上海,一個志願者告倒了一家社會組織,原因就是沒有給他買社保。志願服務並不簽署勞動合同,為什麼要買社保呢?原來,這家社會組織沒有和這位志願者簽訂志願服務協議,在這位志願者提出勞動仲裁的時候,也無法出示相關的合同文書。而該組織每月為志願者開具高於上海最低收入的“補貼”1500元,因而被認定這是勞動報酬,而非志願者補貼,據此,社會組織被勒令為該志願者補繳社保。社會組織不服勞動仲裁,訴訟到法院,依然被駁回。
  “聽到這些生動案例,我們不得不重視組織裡面的法律問題,但是,我們草根NGO,哪裡請得起法律顧問?”廣州知名社會組織金絲帶總幹事羅志勇的說法,道出不少社會組織負責人的心聲和焦慮。他解釋說,很多通過社會募款發起的公益慈善項目,支持方多數不願意多支付行政費用,而聘請法律顧問的費用按常規應從行政費用中支出。
  針對這一狀況,廣州市慈善聯合會擬搭建起一個公益慈善組織法律服務中心,主要面向各類社會組織,尤其是草根NGO。據悉,該服務平臺正在組建一支公益律師團隊。廣州市慈善聯合會負責人透露,專業公益律師將為草根NGO提供財務、合同、維權等多方面服務。  (原標題:草根志願組織將有公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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