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國家統計局和廣州澎湖民宿市國土房管局分別公佈了11月廣州房價統計數據,前者數據顯示,廣州房價同比漲達20.9%,環比上漲0.8%;而後者則稱,廣州房價環比大降10.6%,當月成交均價同比下降7.1%。
  同一城市的房價統計,為何出現截汽車貸款然不同的結果?記者求證得知,兩個官方機構統計口徑不同是導致數據打架現象產生的主因。
  基礎數據均抗癌食物來自陽光家緣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1月廣州新建商品住宅的價格環比上漲0.8辦公室出租%,同比上漲20.9%,同比漲幅位居上海北京深圳之後,全國第四。今年1~11月,廣州房價均表現為同比上漲,並多次領漲全國,從9月份開始連續三個月漲幅超過20%。
  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公佈的數據幾乎每個月和國家統計的數據都有差別,只是11月的差異顯得尤其大。其數據顯示,11月買屋廣州十區二市的房價為11468元/平方米,環比下降10.6%,同比下降7.14%,這也是廣州官方統計的今年以來唯一一次同比下降。
  就數據打架一事,記者採訪了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的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兩者的原始數據出處一致,只是統計口徑不同,導致數據出入較大。
  兩者的數據都出自陽光家緣。
  房價平均數VS價格指數
  該負責人解釋,由於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數據反映的是均價,而國家統計局反映的是價格指數,兩者在統計口徑上並不相同。
  首先是統計範圍。按照國家統計局的方式,住宅銷售價格的調查範圍為70個大中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落到廣州,即十區,不包括增城、從化。而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價格則包括了後兩者,其價格遠比十區要低。
  另外,統計方法也不一樣。據介紹,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房價數據是平均數,即用成交總價除以成交總面積得出成交均價;而統計局的價格指數採用的是“同質可比”的方法,抽取同一樓盤不同時間段的數據,通過加權的方法得出數據。
  “如果說那棟樓賣完了,我們會找‘同質’的樓再繼續。例如原來納入統計的是天河某南向10層左右的房屋,那接下來我們選擇的也是這種類型的屋子”。該負責人表示,雖然兩者反映的都是真實數據,但相比而言,價格指數反映的情況可能更貼近民眾的感受。
  數據打架容易產生誤導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陳晟認為,當前房地產成交均價“數據打架”的矛盾,不僅讓政府難以有效判斷,而且會讓一些喜歡“以數據說話”的人擾亂市場預期。
  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指出,統計數據自相矛盾的問題,不僅體現在房地產領域。“統計數據的權威性來自統計的真實性,關係到政府公信力,因此不能當成兒戲”。專家建議,地方政府發佈房價數據,應該根據城市的區域、房屋的類型等分別發佈數據,讓公眾真實感受到房地產市場的變化,使房價數據更具參考價值,避免因為數據矛盾引發市場誤判。
  而對於將增城、從化計入廣州統計範圍的做法,知名房地產專家韓世同直指“非常不妥”,有故意拉低均價的意圖,就算最後完成了調控目標也沒有意義,“甚至這種做法應該被問責”。
  本組文/據《新快報》 圖/朱慧卿  (原標題:廣州房價:一個大漲一個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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